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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档案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17-06-10    浏览量:16641次  

1、教学档案的分类和装订要求:

(1)上级颁发的教学文件(包括复制件),应按来文时间顺序,编好目录,一年装订一本。

(2)学校历年的教学管理制度、教学实施计划、教学进度计划、自编教学大纲、教学质量检查表、教学质量分析表、现场教学和观摩教学教案、教务会议记录本、先进教师名单和事迹、各学科试题等,均应按年号顺序装订成册,并逐年将新订、修改补充的部分分别装入册内。

(3)教务科工作计划、各教研组工作计划、教学质量检查计划、实验室计划、教务科工作总结、教研组工作小结等教学文件,按学期综合装订成册。

(4)教师业务档案,按教研组分类,编好目录,汇总归档。

(5)本校自编教材、讲义、教学参考书、习题集,如无公开出版,均应编好目录,汇集成册。

(6)教师的课程教案,待课程结束后由教师本人汇总,教务处提供封面订成合订本,由教师本人保存。

(7)各种录相带、录音机,按顺序编好目录装盒;教学幻灯片及教学照片编写目录入夹,并附有文字说明。

2、教学档案由教务员统一保管,分类入柜存放,定期进行检查整理,并注意防潮、防霉、防虫蛀。

3、查阅、借阅教学档案,必须填写借条,经主任批准后借阅,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。

4、复制教学档案,须经教务副校长批准。

5、档案总目录应分类编制,各类档案按顺序编明册序,封面上注明起迄年月日,每册档案的目录页,由教务员负责编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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