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级(含春、秋季)同学:
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我校2015级(含春、秋季)有就业创业意愿 、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,可申请就业创业补贴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补贴标准:一次性每人补贴1200元。
二、补贴对象:
1、必须是我校2015级(含春、秋季)学生。
2、在2018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学生。
3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含贫困残疾人家庭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、城乡低保家庭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、烈属、残疾人的学生)
三、申请时间: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18年3月25日前向唐老师(电话:0710-3821700、13094114585)提出申请(过期不候),并在2018年3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四、所需证明材料:残疾证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扶贫手册、低保证、助学贷款合同、孤儿证明、优抚证明、学生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及学生本人的湖北银行银行卡卡号。
五、咨询电话:0710-3241565 0710-38217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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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3月16日